楚天都市報訊 本報記者高東起 通訊員施勇 洪莎莎   7日,襄陽女子馬某將19萬元現金分成2捆,分別用垃圾袋、報紙包住,放進一個不起眼的手袋中,從襄陽火車站乘車到棗陽購買汽車。不料,她在過安檢時,手袋不翼而飛。   襄陽鐵路警方迅速出動,僅用2小時便鎖定嫌疑人。嫌疑人隨後在火車上被控制,稱誤拿了物品,並將現金如數歸還了失主。   過了安檢 19萬元現金不翼而飛   43歲的馬某家住襄陽市樊城區,平時不使用銀行卡購物,每次都是直接拿著現金去交易。   前不久,馬某看上一款新車,準備了19萬元現金到棗陽去提車。   為了安全,馬某把錢分成2捆,一捆用垃圾袋包著,一捆用報紙包著,然後一同放進一個不起眼的手袋中。   7日14時左右,馬某帶著巨款到襄陽火車站坐火車。在進站口,她把手袋放到安檢儀的傳送帶上。通過安檢後,她發現手袋不見了。   馬某頓時慌了,找遍了安檢儀附近各個角落,不見手袋蹤影,隨後跑到二樓候車室找了一圈,依然無果。   14時30分許,馬某向車站派出所求助。   監控顯示 拎包女已離開兩小時   警方迅速啟動預案,一路民警陪同馬某繼續在進站口、候車區以及停靠的旅客列車上查找,另一路民警迅速調取進站口、候車室、站台等不同位置的監控視頻。   民警很快找到了馬某進站時的錄像,多次回放辨認,判定是緊隨馬某身後的一名穿紅色衣服的女子,拿走了手袋。   通過調看大量監控視頻,警方發現“紅衣女子”從進站口乘電梯來到第一候車室,隨後通過站台通道,來到第三站台,登上十堰開往上海南的K124次列車。   此刻,該車已離開襄陽火車站約2個小時了。指揮中心迅速與列車乘警聯繫,乘警在火車上開展排查。   16時40分,從K124次列車上傳來消息,“紅衣女子”被乘警找到,19萬現金一分不少。   19時23分,列車停靠武昌火車站,乘警將“紅衣女子”帶到車站派出所。襄陽民警連夜驅車前往武漢,8日凌晨將該女子帶回襄陽。   女子辯稱 行李多誤拿了手袋   “紅衣女子”姓周,她稱,當時她們一行4人,進站時由於人多、行李多,同伴讓她幫忙拿行李,結果誤拿了馬某的手袋。直到乘警當她的面打開了手袋,她才發現裡面有19萬元現金。   民警再次調取進站口的監控進行回放,發現周某和同伴進站安檢時,攜帶的行李確實很多。周某先過安檢,幫忙收拾東西,有的物品從傳輸帶上掉了下來。周某匆匆忙忙地提東西,把馬某的手袋裝進了一個較大的袋子里,然後一行人去候車。   民警還對周某的同伴進行了調查,同伴稱當時並不知道拿了別人的東西,在火車上的兩個小時也沒發現馬某的手袋,直到民警找過來才知道。   警方未追究周某的法律責任,周某辦完交接手續後離開襄陽。   在春運即將來臨之際,警方提醒廣大旅客,出門保管好隨身物品,最好攜帶銀行卡,儘量不要帶大量現金,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。   律師說法 紅衣女不構成盜竊罪   湖北典恆律師事務所律師李龍認為,盜竊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秘密竊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公私財物的行為。該罪的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,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。   在本案中,“紅衣女子”稱過失地將他人的財物,誤認為是同伴的財物取走,發現之後予以返還,由於缺少故意的內容和非法占有的意圖,不構成盜竊罪。   我國在司法實踐中,遵循“疑罪從無”的原則,當既不能證明嫌疑人有罪、又不能證明嫌疑人無罪的情況下,推定無罪。   (原標題:過安檢誤拎包拿走19萬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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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管漏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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